随着《环境保护法》的贯彻落实和“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的相继出台,地方党政领导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环保工作得到长足发展。但是,环境质量与群众诉求存在差距等问题依然存在,给地方环保部门带来了挑战与压力,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基层环保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难题。
一是设备、技术欠缺,应对环境突发事件处置难。发生环境突发事件时,对处置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目前一些地方处置环境突发事件的环境应急监测仪器和防护装备不足,人员专业水平较低,遇到突发事件时难以应对。
二是一些地方没有专门的环保机构,面对环境污染问题监管难。由于编制不足等原因,一些地方尤其是乡镇在开展环保工作时,还存在无机构、无人员等问题,导致监管缺位,面对群众普遍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很难及时有效督促整改。
三是一些基层环保部门缺少话语权,环境保护规划实施难。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面广,部门职责交叉,有些地方缺乏必要的制度和手段,导致各部门间沟通不畅,甚至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生态保护监管难度加大。
环境保护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做好新形势下的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创新工作方法,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科技水平。
第一,以健全管理网格为前提,不断夯实环境保护根基。目前一些农村地区环境保护能力明显不足,生态环保工作受到严重制约,需要尽快建立乡镇环境管理网格。设立环保站所,增加工作人员,以便于摸清污染源,加快治理步伐。
第二,以建立3个机制为引擎,不断强化环境保护措施。
建立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农村环境污染原因复杂,随机性大,分布范围广,需要从宏观、战略上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做出科学规划,进一步完善农村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县(市、区)要将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乡镇(街道),明确工作主体,落实工作责任,构建一级抓一级的考核体系。健全资金投入机制,坚持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强化监督检查机制,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算执行跟踪通报、定期监督检查、成效评价考核等制度,以管理促运转、见效益。
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干部考核机制。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处理率、禽畜养殖污染治理、生态公益林建设、沿江防护林建设等纳入乡镇目标责任制,作为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建立部门分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地方环保部门要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力度,严格执法。地方农业部门要负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加快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步伐。地方科技部门要积极开展农村环境污染治理相关课题的科研攻关与成果推广。地方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快推进乡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第三,以加强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提高环境保护水平。加大环境监测设备及应急处置能力投入,确保监测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应急监测技术的开发应用,针对目前一些地方应急监测分析技术欠缺的实际状况,配套开发适合本地特色的应急监测系统。在完善数字地图、应急监测数据库等应用软件的基础上,开展污染源调查,建立污染源库。加强人员培训管理,针对一些地方监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应有计划地组织人员上岗培训,在提高应急监测技术上下功夫,做到持证上岗,确保人员素质适应监测要求。